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 身份证 、户口本、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介绍信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残联,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残疾人证补领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编辑 语音 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