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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图所示在同方向三条机动车道的高速公路最右侧车道行驶车速不能低于多少
释义
    

法律主观: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一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一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因追尾相撞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在所有交通事故中所占的比重很大,因此保持车距安全是防止交通事故的关键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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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