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开的(行政裁定书)是什么意思??指的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而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或者是驳回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在我国,裁定主要分为民事裁定、刑事裁定以及行政裁定。其中民事裁定主要用于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刑事裁定主用于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也用于减刑、假释、驳回自诉等实体问题。行政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以驳回起诉、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以及其他由裁定解决的事项。裁定书一般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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