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协议是不是自动生效的 |
释义 | 按照法律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而且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在终止合同前必须合理的通知对方。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时,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对合同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确认协商。 一、租户不交房租不搬走房里的东西怎么办? 承租人合同到期东西不搬走的,解决方式具体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其物品; 2、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到法院起诉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房屋租赁期间能不能转让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达成共识就可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一般为合同的甲方,承租人一般为合同的乙方,那么房子租赁期间乙方可不可以对房屋进行转租呢?房子的承租人是可以对房子进行转租的,但转租的提前条件是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房屋转租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三、租房一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合同解除,租客从房屋里面搬出去。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但继续使用怎么算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七百三十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在不定期租赁中,只要出租人没有收回租赁物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收回租赁物的实际行为,并且仍然继续收取租金的,就表明双方租赁关系继续存续。但由于此时的租赁期限无法固定,故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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