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纪律检查委员会什么时候成立的y
释义
法律客观: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七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随便看
法律对打架的定义 法律问题
如何处理商标权异议?
合同纠纷当庭反诉需要提交什么
对合同纠纷怎样反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反诉吗
对合同纠纷要如何反诉
怎样反诉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反诉什么意思
对合同纠纷能怎么反诉
合同纠纷是否可以反诉?
请问合同纠纷反诉什么意思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司法解释是什么
商标异议申请规定有哪些
商标纠纷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什么是商标纠纷
商标侵权民事纠纷处理的影响
违反商标异议制度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哪些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与商标争议有什么不同吗
商标异议向什么部门提出
商标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商标侵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租赁合同纠纷中的反诉条件是什么
关于合同纠纷案中如何反诉是怎样规定的
租赁合同纠纷中的反诉条件是什么?
minute
Minute
minute
minute book
Minute book
minute characteristics of papillary ridges
minutes
minutes
minutes
Minutes
minutes
minutes of a conference
minutes of judgment
minutes of talks
minutes of trial
Miranda hearing
Miranda warning
Miranda Warning
Miranda warning
Miranda warning
miranda warning
mirror image rule
mirror wills
Misadventure
misadventure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2 18: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