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限行原则: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9月3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2、限行区域:市城建界内107国道(不含)以东、高速铁路线(不含)以西、永济路(含)以南、郦道元路(含)以北。 3、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