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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怎么确定
释义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一、聘用制教师工资是不是归财政局发?
    是的,在编教师工资是由财政局发的。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
    二、公办在职教师做公司隐形股东违法吗
    公办在职教师做公司隐形股东不违法。
    国家没有规定,公职人员不能入股企业获得收益。教师也不是公务员,只是有些待遇按照公务员或者不低于公务员对待,所以可以投资做股东。但是不可以做公司的职员,也不可以利用教师的权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
    成为股东,得受让原股东的股权,并在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前提下进行。在成为股东之后,还得在工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才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在企业中兼职,除了看其本身是否属于参公管理人员、行政机关任命人员等之外,还要看其所在地区、行业领域、系统、单位等是否对其在企业中兼职有相关规定,不能一概以编制、级别和是否为党员来划分。
    三、代课教师满10年政策
    代课教师既非公务员,也不是有编制的“公办教师”,而是教育部门或者学校为了解决师资力量不足而聘用的临时教师。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代课教师被聘用后即成为学校的一分子,需服从学校的管理与工作安排,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因此,其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构成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可见,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参照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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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