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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2昆明哪些地方禁摩托车
释义
    昆明市市区是不允许摩托车通行的,违反规定将被扣3分罚款100元,以下是摩托车禁行区域:
    1、自2007 年9月1日起,本市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以及外辖区摩托车,不得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关上中心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道路上行驶。
    “二环路”是指二环东路(石虎关立交桥至金星立交桥)、二环北路(金星立交桥至黄土坡立交桥)、二环西路(黄土坡立交桥至明波立交桥)、二环南路(明波立交桥至石虎关立交桥)。
    “关上中心区道路”是指二环南路(不含)昆石路以南、广福路(不含)以北,新昆洛路(不含)以西、海埂路(含)、兴科路(含)以东片区城市道路。
    2、自2009年1月1日起,不得在我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个区以及呈贡新区城市道路上通行。
    3、2007 年9月1日前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无入城准行证摩托车,不得在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西昌路、环城南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
    “一环路”是指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环城西路以及环城南路。
    自2007 年9月1日起,达到报废条件的摩托车一律报废,持有入城准行证的,准行证随之作废。摩托车遗失后不再补办和续办牌、证及入城准行证。具有入城证的摩托车已经于2020年9月前全部报废,目前已经没有昆明的摩托入城证,摩托车不得在城市高架道路上层及相连匝道行驶。
    法律依据
    《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
    第十二条 自2007年9月1日起,昆明市新落户摩托车及外辖区摩托车,禁止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及关上中心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道路行驶;从2009年1月1日起,禁止在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及呈贡新区城市道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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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7: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