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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于哪一年
释义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于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完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一、森林火灾种类
    根据森林火灾燃烧中央地点,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大致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三大类:地表火 树冠火 地下火。
    以受害森林面积大小为标准,森林火灾分为以下四类: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包括荒火);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
    二、森林火灾原因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
    (一)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1.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2.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炊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3.故意纵火 :燃烧干草,燃放爆竹礼花等;
    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国的森林火灾中,由于炊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二)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的1%。
    法律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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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1: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