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办理身份证件在哪里办 |
释义 | 办理身份证是要去公安机关办理,公安局和派出所都可以。 一、身份证去哪里办 身份证的办理地点具体如下: 1、如果是本地户口: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2、如果是非本市户口,需要在支持异地办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 身份证换领的范围主要包括: 1、公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 2、证件损坏或登记项目、相片无法辨认的; 3、公民需要变更证件上登记项目内容; 4、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5、自愿更换居民身份证的。 二、公安开具无罪证明规定 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公安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流程如下: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应载明截止时间);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三、婚迁户口都需要什么手续 婚迁户口办理流程和需要的手续为: 先要去迁入地的所属公安局领取一份《户口准迁审批表》如实填好; 写三份要求落户的书面申请送给迁入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如果是在农村的话多写一份送村民小组; 去迁入地所属的公安局的办证大厅把你所有的材料送给办事人员查验,拿到《户口准予迁入证》,《户口准予迁入证》共有三联,一联是公安局存档,一联给迁出地的派出所,一联给迁入地派出所; 去户口迁出地所属派出所将户口迁出,拿到包含了迁出人员所有的户口身份信息的《户口迁移证明》; 准备好两张免冠相片去户口迁入地的所属派出所上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第二十一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公安机关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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