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d级危房处置新规 |
释义 | D级危房处置新规具体如下: 1、对于D级危房,应当采取拆除、重建、加固或者改建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房屋安全; 2、对于无法改建、加固的D级危房,应当实行拆除重建。政府将根据房屋面积、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等因素,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拆除补偿; 3、对于已被拆除或者拆除后未进行重建、加固等处理的D级危房,应当由地方政府依法查处,并采取行政、经济等手段进行处罚; 4、对于经济困难家庭的D级危房,在拆除重建前,应当先进行临时性的加固措施,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5、对于已经改建、加固的D级危房,应当加强管理,确保房屋的安全稳定。 D级危房鉴定标准如下: 1、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和不稳定滑移,连续2个月沉降大于2mm/月、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等; 2、砌体结构受压墙受力方向有大于2mm的缝隙等; 3、木结构构件有严重缺陷、主梁产生大的挠度等; 4、混凝土连续梁跨中部位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等 综上所述,D级危房的治理应当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扶持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不断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探索采用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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