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隐名股东要完成退股的前提是要对股东身份进行确认。在通常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隐名投资人不得抽回资金,也就是说,隐名股东不得进行退股。但有例外,比如率先完成对实际出资义务的完成、由隐名股东转为显明股东后,依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再进行退股的话,是受法律认可的。 一、隐名股东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依法转让股权。只要公司向股东出具的确认股东身份及份额的文件有效,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明知其系隐名股东,且公司及其他登记股东均未对股权转让提出异议,则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二、隐名股东的权益该怎么维护 维护隐名股东的权益的方法如下: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三、股东离职股份怎么处理 股东离职,只是辞去在公司的职务,其股东身份及所持有的股权不受影响。但有些公司章程中会规定持股员工离职时必须退股,离职股东所持股份应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由公司进行计价回购,也就是说离职股东应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或者由公司计价回购。由于我国公司法没有禁止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达成股权回购的约定,如果公司章程规定入股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其股份通过计算价格后由公司回购,内容上未违背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应属有效,签署章程的股东应当遵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