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关系破裂包括以下情形: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只有证据充分,人民法院才会支持离婚诉求。在离婚案件中,最难收集重婚、同居、婚外情等情感过错的证据。在实践中,这部分证据一般是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经常居住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