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又不想去了怎么办? |
释义 | 工作试用期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就不想去了的话,有两种方式可以解决,第一种,可以直接不去,第二种,跟相关领导告知一下,说明自己不想去的原因,这样也是对自己工作职业生涯和公司双方的一种负责表现。 签了劳动合同却未上班,属于劳动关系未正式建立的情况。如果不想去了,直接通知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就可以了。劳动者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认真想好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履行劳动合同不会在法律层面有什么大的影响,但对个人的信誉始终是不好的。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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