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请登记程序: 提交资料(东三楼抵押窗口)—交费领证(东三楼抵押窗口)。 二、登记提交资料: 1、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借款合同(主债合同); 6、房地产抵押合同(一式三份); 7、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出具); 8、房地产价值证明材料(评估报告或抵押房地产价值协议书); 9、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10、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备注: 1、第 9、10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三、收费标准: 1、住宅:登记费:80元/套; 2、非住宅:登记费:550元/基本单元; 工业企业按330元/基本单元。 四、工作时限: 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