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部股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自然人股权转让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自然人股权转让协议包括的内容如下: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二、外商投资者股权变更手续的办理 变更手续如下: 1.与股权受让方协商,就转股主要事项达成一致。 2.召开董事会,取得董事会同意转股的决议。 3.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4.修改企业合同、章程。 5.将与股权变更相关的文件报送企业原审批机关审批。 6.企业应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审批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手续,并在批准证书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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