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土地使用性质包括哪些
释义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如下:
    1、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2、农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办理续期手续如下:
    1、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非住宅建设用地办理续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2、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办理续期可以自动续期。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2: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