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已挂失,但又找到了,还能用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已经挂失就不可以再使用,居民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为15天)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和原居民身份证(属换领的)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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