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成都户口在成都买医保卡怎么做 |
释义 | (一)个人办理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二)用人单位集中办理 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以上流程请视情况办理。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个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相关信息 1、办理部门: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办理时间:各经办机构工作时间 3、办理时限:当即办理 4、是否收费:否 5、办理地址 各区(市)县医(社)保经办机构市属高校、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在学校、托幼机构参保缴费;0-18岁散居儿童和其他城乡居民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乡)、村(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参保缴费。 6、缴费时间 成人、中小学生、儿童应于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大学生应当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0目,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60天内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7、参保范围 成年居民 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学生儿童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高校中的中专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托幼机构的在册、在园学生(含非本市户籍学生); 具有本市户籍的0-18岁散居儿童; 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的0-18岁散居儿童。 8、法定依据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55号令)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发[2008]12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号) 9、办理程序 在缴费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所缴保险费不予退还。 10、申请材料: 本市居民持本人的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非本市的0-18岁散居儿童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的户口簿或《成都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参保人员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结婚证等)。 11、备注 新生婴儿参保后的医疗待遇有效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出生次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在出生当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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