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存款准备金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并根据放松或收紧银根的需要进行调整。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央行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提取一定数额的存款总额,并间接控制社会货币供应的制度。相应地,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存款的存款。金融机构只要经营存款业务,就必须缴纳存款准备金。目前,存款准备金制度在保护存款人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广泛应用于央行作为货币政策工具。在中国,所有吸收一般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机构、金融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都有义务按规定的比例和期限支付存款准备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