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持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动迁手续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提出申请。 2、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查。合格后由信贷处工作人员指导借款人填写《本溪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申请审批书。 3、借款人持填写完的《本溪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申请审批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心审批,经审批同意,与出质人当场签订《本溪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质押协议。 4、中心将出质人公积金帐户冻结后,与借款人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5、借款人到指定的受托银行填写借据并按要求办理还贷储蓄卡或存折后,银行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帐户。借款人于下月开始以等额本息方式按月还款。 6、借款人在银行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处办理结清手续,并将各出质人公积金账户解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