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权的概念是什么 |
释义 | 职权的概念是指做出决策、指导他人工作以及发布命令的权力。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等。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能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能: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6、决定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公司、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9、修改公司章程;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的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全体股东应当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合同是有效的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三、董事会定义是什么呢?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构。董事会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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