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罪犯出国了就抓不到了吗 |
释义 | 对于外逃的犯罪嫌疑人,不应因逃往国外而逃避追捕。针对国际犯罪,应根据起诉或引渡原则,由其所在国追究责任或引渡回其国籍国审判;对于国内刑事犯罪,应根据双方的司法协助条约或互惠条约,由其所在国采取强制措施后引渡回其国籍国。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往何处,都应坚决采取合适的措施追究其责任,确保正义得以伸张。 法律分析 罪犯不是逃到国外就不能抓了。对于外逃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采取下列态度。 1.国际犯罪,根据或起诉或引渡的原则,由其所在国予以追究责任或引渡回其国籍国审判。 2.国内刑事犯罪,根据双方的司法协助条约或互惠条约,由其所在国采取强制措施后引渡回其国籍国。 拓展延伸 国际刑事合作下,如何有效追捕逃往国外的罪犯? 在国际刑事合作框架下,追捕逃往国外的罪犯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首先,建立和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情报交流和协作行动,实现跨国追捕的无缝对接。其次,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家之间的合作,特别是签署和执行引渡条约,确保逃犯无处可逃。此外,加强边境管控和出入境检查,严密监测罪犯的行踪,防止其逃离国境。同时,通过国际司法互助,追查其在境外的财产和资金流动,剥夺其经济资源,增加逃犯的追捕难度。最后,加强国内执法力量的专业化和技术化建设,提升追捕能力和效率。综上所述,通过国际刑事合作的多方努力,可以有效追捕逃往国外的罪犯,使其无所遁形,维护国际社会的安全与正义。 结语 国际刑事合作是追捕逃往国外罪犯的关键。加强国际执法合作、签署引渡条约、加强边境管控和资金追踪等措施都是必要的。同时,提升国内执法力量的专业化和技术化建设也至关重要。通过多方努力,我们可以有效追捕逃犯,维护国际社会的安全与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四十七条 请求外国准予引渡或者引渡过境的,应当由负责办理有关案件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的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或者监狱管理机关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提出意见书,并附有关文件和材料及其经证明无误的译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分别会同外交部审核同意后,通过外交部向外国提出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四十八条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向外国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前,通过外交途径或者被请求国同意的其他途径,请求外国对有关人员先行采取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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