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去世后办理哪些手续 |
释义 | 1、开死亡证明。人死后,单位或家属必须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死亡注销证明,需要提供户口簿和医院死亡证明。 3、各种证件、卡等销户处理:拿死亡证明到公证处、银行、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公交卡、银行卡(工资卡,个人福利待遇补贴卡除外)可以转给家人。 4、办理火化手续。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首先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 一、注销户口证明怎么开? 不需要出具证明。1、居民死亡后,医院将出具死亡证明,亲属持死亡证明原件和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资料后,将死亡证明原件部分交由派出所,并记下注销户口的相关事项。2、办理死者后续事务时,需携带注销户口的夜间复印件和加盖当地派出所新印章的死亡证明复印件,记录经办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二、注销户口需要哪些资料 一般来说,公民当兵入伍或因为公民死亡、公民失踪超过一定年限才可以进行户口注销。公民入伍可以凭入伍通知书注销户口。公民死亡的凭死亡证明来注销户口。根据死亡原因由不同部门开具死亡证明,因病死亡的属于正常死亡,由县一级医疗单位开具死亡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