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
释义 | 什么是著名商标 (一)什么是著名商标 中国的著名商标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省、市级地域)较有知名度的商标。多出现在中国以省、(直辖)市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法规中出现。 (二)著名商标如何认定 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衡量和界定: 1、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依法使用(高新技术商品商标和民营企业使用商标注册满一年),商标权属无争议。 2、该商标为省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信誉,近三年的广告宣传有一定的连续性和较广泛的地域范围,并在省内主要媒体有一定的广告投入。 3、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经济指标,包括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或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居领先地位。 4、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区域,以省内销售为主的,其销售覆盖面至少应有九个以上市、州;以省外销售为主的,至少应有五个以上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出口为主的,年出口额至少在300万美元以上,且在2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 5、该商标申请人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有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6、该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在省内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质量优良,信誉度高,市场前景良好。 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该企业名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该企业名称。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江苏省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省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江苏省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熟知,并经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注册商标。 江苏省著名商标以被认定的注册商标及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三条江苏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四条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江苏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变相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 第五条江苏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六条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实行商标注册人自愿申请。 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三)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四)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五)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 (六)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七)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八)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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