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病假的规定如下: (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拓展资料: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规范请病假程序。工作人员请病假要事前申明理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或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用人单位要在请病假起始时间的7个工作日内上报。 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