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新版家用汽车三包的规定是: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七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等。 法律客观: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于10月开始实施,有关部门正在起草汽车三包的细则,使三包政策更容易执行。对涉及修理、更换、退货的,可由经营者与消费者依照三包规定协商解决。对于符合更换、退货条件的,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质监总局等部门将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标准及规则,目前已经推出了汽车主要零配件标准。今后,有关部门还将对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制定判定标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起草三包的实施细则,使三包政策更容易执行。一些汽车企业的三包期限比规定的时限要长,但不得借三包出台之际进行随意缩短,因为这对已经购车的消费者不公平。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而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于三包凭证也做出了具体规定,三包凭证可包括正反两面,其中正面应至少包括产品信息、生产者信息、销售者信息、三包条款等;背面应列出其他三包相关信息。新规的第五章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也得有质量保证期,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生产者得明确地写在三包凭证上。如果这些零部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而这些易损耗零部件也并非厂家说了算,它们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汽车三包”的配套标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同步实施了。轮胎、灯泡、雨刮片等16类被纳入易损耗零部件中,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选择免费更换。质量保证期由厂家确定,因为每个汽车厂商使用的轮胎情况不同。车主如果遇到这种轮胎等易损耗零件的质量问题,可以向4S店反映,不要自己去修,要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