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为员工交社保吗 |
释义 | 个体工商户不可以不为员工交社保。如果个体工商户雇佣了员工的,需要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及时为员工申报社保登记并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否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核定其需缴纳的费用,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缴。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员工交社保应具备条件如下: 1、有工作单位的,用人单位必需为员工参保,这是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劳动者有权利上诉到劳动管理部门。 2、本市户口无工作单位的、待业人员,可申请个人社保。申请条件:本市户口身份证、户口簿、街道办事处审核证明、缴费专用银行帐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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