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
释义 | 一、环境污染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1、环境污染的第一责任人是事故企业的法人。其次是直接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车间主管、行政主管、污水站主管、治污设施操作工等,其中环境污染包括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农药污染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是什么 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如下: 1、职责明确,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岗位人员均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2、认真履行,要引导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岗位人员均认真、到位地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3、注重检查督促,建立奖惩机制,定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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