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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释义
    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1、宪法原则:宪法是万法之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等级的法律,是综合性地规定诸如国家性质、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国家政权的总任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这些带根本性、全局性的关系或事项的根本大法。
    2、法治原则:经济上实行市场化,政治上实行法治化,是现代社会不同于以往社会的显着标志。而这两化都需要有法治来推动来保障。因而现代社会更为显着的标志,就在于要求建设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生活的法治化和法治生活的现代化。
    3、民主原则:在立法中遵循民主芦档原则,用立法的形式充分反映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让人民群众成为立法的真实的主人,正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民主蠢唯权利的重要体现。
    4、科学原则: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问题,也就是实现立法的科学化、现代化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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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