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署合同是先签字还是先盖章没有硬性规定。如果没有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况,先盖章或先签字不会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合同不会因为先盖章或先签字而无效。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3、合法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