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煤粉锅炉用煤指标 |
释义 | 法律分析:用于制备煤粉工业锅炉煤粉的商品煤称为煤粉工业锅炉用煤,按发热量和全硫指标进行等级划分,以"发热量等级+全硫等级"的形式表示,其他指标按 GB/T 31356 的规定执行。 煤粉工业锅炉用煤宜选择长焰煤、不黏煤、弱黏煤,煤炭类别按照 GB/T 5751 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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