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山东省复读规定?
释义
    律师解答:
    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公办普通高中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各界赞助资助和按国家政策收费而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公共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教职员工等。
    【法律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严格管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经批准招收复读生的公办教育机构,招生范围由批准的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但不准到其教育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之外招收复读生。严禁招收复读学生的教育机构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利用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发放奖金以及奖励招生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抢拉往届生,严禁利用招收复读生乱收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2: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