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取件二次收费违法吗 |
释义 | 快递取件二次收费违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和监督权等9项权利。消费者应得到对其权益的保护,有权拒绝违法的二次收费行为,并有权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和提出批评、建议。 法律分析 快递取件二次收费违法的,因为这是消费者的权益,应该得到应有的保护,快递二次收费就是违法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消费者享有以下9项权利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拓展延伸 快递取件二次收费如何合规? 快递取件二次收费如何合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快递取件二次收费需要符合以下原则以确保合规性。首先,快递公司应提供明确的收费标准,确保费用公开透明,避免任意涨价。其次,快递公司应提前告知客户关于二次收费的政策,并在取件前征得客户的同意。同时,快递公司应提供合理的服务质量,确保客户在第一次取件时不需要再次支付费用。最后,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督,确保快递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只有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前提下,快递取件二次收费才能合规。 结语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应得到充分的保护,快递取件二次收费违反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快递公司需要确保收费标准公开透明,提前告知客户二次收费政策,并征得客户同意。同时,快递公司应提供合理的服务质量,确保客户在第一次取件时不需要再次支付费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督,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只有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前提下,快递取件二次收费才能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五十七条 经营国际快递业务应当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要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报关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五十六条 快递企业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应当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 快递企业不得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 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 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 信件,是指信函、明信片。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不包括书籍、报纸、期刊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 平常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给据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据,投递时由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邮政设施,是指用于提供邮政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邮件处理场所、邮筒(箱)、邮政报刊亭、信报箱等。 邮件处理场所,是指邮政企业专门用于邮件分拣、封发、储存、交换、转运、投递等活动的场所。 国际邮递物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户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用户相互寄递的包裹和印刷品等。 邮政专用品,是指邮政日戳、邮资机、邮政业务单据、邮政夹钳、邮袋和其他邮件专用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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