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法律形式的多样性 |
释义 | 企业的法律形式有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独资企业的特点是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但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规模有限,存在缺乏可靠性的问题。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的特征包括生命有限、责任无限、相互代理、财产共有和利益共享。 法律分析 企业的法律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出资者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制企业属于法人企业,出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独资企业的特点如下: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的特征如下: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休、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别的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别用;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结语 企业的法律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出资者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制企业属于法人企业,出资者承担有限责任。独资企业的特点是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业主负无限责任,规模有限,存在缺乏可靠性。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分享收益、承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特点是生命有限、责任无限、相互代理、财产共有、利益共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七条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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