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的户口在父亲那方,现在父母分手(没有结婚证),孩子在女方,这种情况父亲不同意迁户口怎么办 |
释义 | 在双方当事人离婚后,如果对方不肯配合给孩子迁户口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去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婚先怀孕的,没有结婚证明书,孩子的户口一开始在父亲的户口上,现在改到母亲的户口下该怎么办? 未婚先孕给孩子上户口应按以下材料及程序办理上户口:1、孩子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2、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4、孩子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5、孩子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孩子未落户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父母是离婚的现在小孩户口在父亲哪里要迁户口到母亲这边需要准备什么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从母亲这边转到父亲那边。想要迁移户口的,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同时,还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迁入地提交迁户申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个问题,我和孩子父亲没有领结婚证,孩子和父亲一个户口本孩子能在我那片小区上学吗? 不一定,孩子上学的地方可以不是其户口所在地。如果是外来户籍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可以申请到监护人所在工作的地方上学;孩子在户口所在地读书,可以保证有学位,如果在学位不紧张的区域,就算是非户籍小孩也可以读。法律依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父母不同意结婚,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当事人想结婚,但父母不给户口本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与父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据此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孩子和父亲的户口迁到杭州,父亲生病去世,孩子的户口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父母随子女迁 入户条件,申报材料,申请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申请人退休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业的由街道办事处 或镇政府出具无业证明证明其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 址、无业),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需证明户口性质、夫妻 关系)(一方去世的由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若户籍证明 中出现婚姻状况、应将婚姻状况变更为现在实际的婚姻状况。),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当地无子女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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