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订立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合同内容是否全面。 2、双方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3、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4、是否存在欺诈的情况。 一、合同审查的重点包括什么 合同审查的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的订立主体是否合法,如果是法人,则审查法人是否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如果主体是自然人,则审查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有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不要式合同是口头或其他形式的合同,因此,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必须书面反映; 3、合同订立程序是否合法,根据法律规定,部分合同的签订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登记,因此,对于这类合同,其订立程序也是重点审查对象; 4、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合法; 5、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姓名或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方式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二、合同怎样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具备下列条件写的合同就是有效的:1、订立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是合同订立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是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三、买卖合同的成立具备哪些条件? 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二、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 三、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的手段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四、合同成立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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