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不给子女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不给儿子。1、父母生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的情形下,可以就其个人财产进行处置,指定遗产继承人,该指定继承人可以是子女之中的一人或几人,也可以是其他公民或法人,更可以将个人财产,在其去世之后,捐赠给国家。2、遗嘱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可以自书遗嘱,经立遗嘱人本人签字,写上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经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附年、月、日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危及情形下,可以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危及的情形消除后,应进行自书或代书遗嘱,之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所立遗嘱的见证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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