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法律依据:《选举法》第二十八条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