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 |
释义 |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区别有: 1.造成的后果不同。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已经致人于死亡,而过失致人重伤罪只是致人重伤。 2.量刑不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侵犯的客体不同,过失致人死亡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过失致人重伤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伴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 1.区别的关键在于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所抱的心理态度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不仅不希望发生这种结果,而且是完全反对这种结果的发生,相信是可以避免的,发生这种结果是违背其主观意愿的,出乎其意料之外的。而间接故意,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既不希望也不反对,既不追求,也不防止,发生与否均不违背其主观意愿。 2.促使和支配行为人实施行为的主观认识因素也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中,行为人虽在一开始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曾有预见,但真正促使实施行为时,其认识上却是相信可以避免的,认为不会发生这种结果,而不再是认为仍有可能发生,而在间接故意情况下,行为人无论在行为前,还是在行为过程中,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一直处于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不肯定的状态之中。 3.过于自信的过失中,行为人认为危害结果不会发生,具有一定主客观条件为依据的,只是对这些条件的作用作了轻率的、过高的估计,误认为凭这些条件完全可以避免发生危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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