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退伍证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就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两者是同一人。建议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或者请求公安机关在孩子的户口本上“曾用名”一栏加上孩子在出生证上的名字予以证明,也可以到自己所在的部队开个证明资料。 1.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 2.或者请求公安机关在孩子的户口本上“曾用名”一栏加上孩子在出生证上的名字予以证明。 3.也可以到自己所在的部队开个证明资料。退伍证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退出现役发放的证件。退伍证和身份证的名字不一样时,以身份证为主。 退伍证上的出身年月与身份证上不符,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由出具证明。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对于需要办理退伍军人政府补贴退伍证的名字与身份证不一致,需落实户口上是否有曾用名,如有曾用名就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等原件复印件到所在乡镇民政所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如户口与退伍证不一致,需要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进行更正和核实,出具证明或者换发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