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不犯法。 一般拆迁区都是有人有单位承包管理的,对承包区域内的一些物品的拥有权也有合同的。 但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公安局就可以拘留十天。 在动迁房多次捡东西一般是不会被拘留的,但也有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动迁人员的赶离,双方甚至会因此而受到巨大的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