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身份证丢失之后并没有挂失的流程,公安机关也没有要求专门 办理身份证 挂失,公安机关对 居民身份证 挂失没有强制性要求,全凭居民自愿。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 户籍所在地 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