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缴存比例为12%,企业缴存比例按《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杭房公委〔2018〕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