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自首与坦白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释义
    自首是源于坦白的特殊表现形式,自首比坦白更为积极,得到的从宽程度也就更大,具体区别:
    1、犯罪事实暴露程度不同。完整意义上的自首是犯罪事实还没有暴露,行为人主动、自动地投案,自愿地将自己交付给司法机关控制,并接受刑罚、而坦白是犯罪事实已经暴露,或者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
    2、到案方式不同。自首是主动投案,(准自首在此不论),而坦白是被动到案,是被传唤或被直接抓捕的。
    3、供认的动机不同。纯粹的自首的供认是完全主动的,自愿的,悔罪发自内心。而坦白是在刑事追诉的强大压力之下的方向性选择,其供认多是出于恐惧、无奈。
    4、供认的时间点不同。坦白的时间点一般限定在公安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并主要地限定在公安侦查阶段。提起公诉之前是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之后是被告人。过了审查起诉阶段,再作供认的,一般不再作为坦白,而可能被归于法院审理阶段的认罪。
    5、所交代犯罪事实的范围有区别。无论哪个阶段,如果交代的是司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本人其他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主要地是在侦查阶段,如果交代的是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依法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属于坦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12:4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