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大代表任期为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人大代表的义务 1、要积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依法行使代表职权; 2、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的机密,在自己参加的生 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3、要同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4、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并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提出的问题; 5、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综上所述,我国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为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