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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乱倒生活垃圾罚款标准是多少
释义
    乱倒生活垃圾罚款标准不是固定的,个人乱倒生活垃圾的,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一、注册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的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二)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三)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四)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五)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六)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二、乱倒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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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3: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