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财产清单应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的动产也就是存款和目前的现金数目是多少; 2、双方的不动产,房产、车辆、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具体情况; 3、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情况; 4、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