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的量刑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军人。 一、逃离部队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逃离部队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兵役法规,实施了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二、【资敌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 资敌罪既遂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向敌人提供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既遂法院的判刑为:犯本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铁路职工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