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证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吗 |
释义 | 一、对证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吗 证人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以对证人不得采取强制措施,对证人询问的,可以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明人所在单位、住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二、证人的作证义务具体有哪些 1、有作证的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因此,证人在接到公、检、法机关的作证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时到场接受询问。 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到场的,应当事先向有关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不能无故不到。 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如实作证 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要负法律责任。 3、出庭接受询问、质证 证人在接到出庭通知后,应当按期出庭作证。在法庭上,证人应当接受法庭的询问和各方的质证。 4、遵守法庭秩序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秩序。 5、保守秘密 证人对司法机关所询问的情况以及所陈述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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